发布时间:2016-11-07
10月28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省住建厅厅长王玉志、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李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建厅巡视员耿庆海主持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绩,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并对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玉志厅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绩:一是着眼行业发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普法教育成效显著;三是推进简政放权,行政行为日趋规范;四是严格监督问责,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在分析当前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后,王厅长指出,推进法治建设是住建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激发住建事业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住建系统依法治业的重要举措,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切实提高对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王玉志强调,今后一个时期,住建系统要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行业立法、依法行政、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工作重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保障措施,全面提高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为住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健全行业法规体系。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四是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化解。要改进行政复议,做好行政应诉,抓好信访调解,把矛盾化解在本级、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李力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作为全省住建事业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住建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重要论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实际行动带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崇法风尚和法治环境。
李力书记强调,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遵守和践行“四个带头”要求,以更高境界、更严标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要争做尊法模范。自觉尊崇法之权威,自觉敬畏法之严厉,自觉培养法之思维。二要争做学法模范。把学习法律知识与坚定政治立场相结合,与学习党规党纪相结合,与加强道德修养相结合,让法律的养分滋养凛然正气、培育良好风气。三要争做守法模范。要打牢思想根基,固守法纪底线,切实依法用权,勇于接受监督,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看待手中权力,自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四要争做用法模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促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稳定。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住建事业中心工作,协调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耿庆海巡视员在主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东营住建局、青岛城乡建委、烟台市规划局、临沂市城管局、泰山风景区管委会等单位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要求各地认真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编制、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抓好“放管服”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建管等具体工作,确保会议部署的任务落实到位。
省住建厅全体机关干部,厅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住建委(局)、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临沂市园林局,菏泽市开发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转自《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